确认了!各级公立医院基药占比不低于90%、80%、60%

发布日期:2019-10-14

基药市场即将大爆发。

1011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部署短缺药保供稳价工作。其中特别提到要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、二级公立医院、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%80%6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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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此前,即便配备要求较高的省份,基层医疗机构基药占比也仅仅是不低于85%,三级医院也没超过50%。也正因为如此,业界对上述消息反响强烈。

事实上,基药以其疗效肯定、不良反应小、质量稳定、价格合理、使用方便等特点,在医改解决看病贵问题中,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。但是由于此前药品招标中存在的唯低价是取、招采分离、量价分离等问题,基药的价格降下来了,使用量没有保障,基药也成了短缺的重灾区。

曾经有一项对全国12城市40余家三甲医院临床用药情况的抽样调查,结果显示,在国家和地方增补的500多种基药中,高达342种短缺。就是在近几年,如巯嘌呤、硝酸甘油等短缺、涨价的新闻也常见报端。

201810月,国家卫健委官网公示的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2018年版)》中,基药数量已经由520种,增加到685种,其中包括很多救急救命的新药、好药,如伊马替尼、吉非替尼等靶向药等。同时也提出了优先使用、医保联动等保障措施。

此次国办再次发出提高各级医院使用比例,对基药无疑又是重磅利好。结合一致性评价、带量采购等措施,业界分析,基药市场即将进入爆发式发展阶段。

可以看到,除了占比,国家对短缺基药还有不受“两票制”限制,推动医疗机构、医保部门及时计算等保障措施加持。同时,年底前相关药品非正常涨价将是查处重点,企业不合理涨价、无理由断供也面临约谈、中止挂网、失信惩戒等处罚。

占比大幅提高

基药大举进入公立医院市场

国办在发文中称,通过加强用药监管和考核、指导督促医疗机构优化用药目录和药品处方集等措施,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,提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,并及时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。

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、二级公立医院、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%80%60%,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“1+X”(“1”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、“X”为非基本药物,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)用药模式,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。

这意味着,我国各级公立医院的用药结构将发生巨大改变。特别是三级医院,按照此前的规定,其配备基药的比例通常在20%30%之间。按照国办要求,基药在这些医院中的使用占比或将迅速增加。以目前三级医院的门诊量,基药市场也将加速扩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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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看到,在新的基药政策下,地方增补目录已经取消,这意味着,国家版目录中的685个品种是承接利好的主力。

而按照国家卫健委公示的调入调出的标准,以及“突出基本、防治必需、保障供应、优先使用、保证质量、降低负担”的功能定位,未来上市的价格合理的创新药、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,也都有望动态进入目录、承接利好。

同时,在结算方面,对于基药中容易出现短缺或者已经出现短缺的药物,按照国办要求,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还要加大监督和通报力度,推动医疗机构按合同及时结算药品货款、医保基金及时支付药品费用。

在配送方面,还可以不受“两票制”限制。

业界分析,结合医改进入深水区,破除以药养医取得阶段性成果等现状,上述政策对防范基药再次出现大规模的短缺,对于基药市场在全国范围内的快速扩容,都非常重要的作用。随着这一政策的落地,我国医药市场格局也将发生颠覆性改变。

恩威并施

年底前重点遏制非正常涨价

而另一方面,基药也面临更加严格监管。

近年来,很多基药由于短缺等原因,也出现了大幅涨价的现象。如治疗儿童白血病的巯嘌呤,在2017年就曾出现过涨价10一药难求的现象,就在前不久硝酸甘油的大涨价也曾引起各方热议。而接下了的两个月,大涨价的基药要小心了。

国办在发文中称,力争201912月底前,敦促一批企业主动纠正失当价格行为,暂停一批非正常涨价药品的挂网采购资格,惩戒一批涉嫌价格违法、欺诈骗保或严重失信的企业,曝光一批非正常涨价和垄断典型案例,使药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。

上述工作将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医保局分别负责,各相关 部门参与。

按照国家医保局8月初公示的调查结果,约有200多种药品涨幅较大,集中在部分短缺药、急()救药和少数非处方药等。这些药品或成为相关部门下一步敦促、查处的重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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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大幅涨价药品中,从来不乏基药的身影,如年初从9月涨价到150元的硝酸甘油和曾经因短缺、涨价遭总理亲自过问的巯嘌呤,都是常见的基药品种。

分析人士指出,未来在政策支持下,基药虽然价格会降低,但是临床使用量会更有保障,合理的利润空间也就更有保障,在此基础上,还是稳住价格、确保供应才是明智之选。

可以看到,在国办此番发文中对非正常涨价药品的查处做出了明确规定。包括强化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、多部门联合整治行动等。

存在价格上涨幅度或频次异常、区域间价格差异较大、配送情况严重不良或连续多次预警等情况的药品,将遭到监测预警、成本调查、函询约谈、信息披露、暂停挂网等处置。

在市场监管、公安、税务、药品监管等部门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基础上,多部门联合整治之下,原料药和制剂领域垄断、价格违法等行为,遭被以最严的标准依法从重从快查处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相关责任人还将遭到处置。

(来源于:健识局)